地產中國網訊 9月3日,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官方網站發佈公告稱,從2014年9月3日起,購房人在蘭州市購買商品房、二手房辦理網簽備案和房屋交易時,不再核查現有住房情況。 2010年7月7日,蘭州市人民政府印發瞭《關於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實施意見》,其中就明確提出瞭“外地人在蘭隻能購買一套房”、“本地傢庭購房也不得超過兩套”的“限購令”。同年11月5日,蘭州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的《關於進一步調控房價的意見》中,又調整為“本地居民傢庭(安全指近郊四區居民傢庭)、非本地居民傢庭在本市購買住房均不得超過一套”,同時限定年齡未滿18周歲的居民不得在本市買房。這個“加強版”的限購令讓蘭州成為當時“全國最嚴限購令”之一的城市。 隨著蘭州全面取消樓市限購政策,這一執行瞭4年的限購令就此終結。 截至目前,全國僅有8個城市限購尚未松綁,包括北京、上海、廣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三亞、南京、西寧。 |